台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九十二學年度小畫家繪畫比賽實施辦法 一、 目的: 1.使學生熟習小畫家繪圖軟體的各項功能。 2.引發學生應用電腦軟體發揮創意,從事美術創作的興趣。 二、參加對象:本校三、四年級全體學生。 三、比賽日期: 1.自92年10月15日起於各年級電腦課或午修時間到電腦教室開啟小畫家從事創作。 2.92年10月28日前將完成作品以磁片或將檔案複製至任課教師開立的資料夾。 四、實施方式:使用小畫家繪圖軟體作畫,並以充分運用工具盒中的各項工具功能為原則。 五、題 材:內容主題不拘,小朋友可自由發揮創意。 六、評分項目:構圖意象40%,色彩結構30%,電腦工具應用30%。 七、獎 勵:由各電腦課任教老師負責評選出每班三至五名表現優良作品,頒發獎品及獎狀鼓勵。 |
三 年 級 |
||||
梅花鹿 |
吃點心 |
小男孩小女孩 |
媽媽雪人爸爸雪人 |
小雪人 |
陳及仁 |
束維恩 |
羅靖淳 |
余 謙 |
何予晴 |
四 年 級 |
||||
大魚吃小魚 |
夕 陽 |
晚上的聖誕 |
企鵝家族 |
煙 火 |
羅于濟 |
陳之允 |
許舜惠 |
何詩婷 |
顏啟祐 |